臨床心理督導理論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不詳 點擊數:4175 更新時間:2016/1/7 17:21:41 熱
臨床心理督導理論
臨床心理督導師首先是治療師,因此當他們擔當督導角色的時后能夠充分重視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本章將介紹他們在督導中可能使用的各種理論模型。哈特(Hart,1982)指出,“一個人可以模仿一個杰出的督導師,但是如果沒有理論或者某個概念模型的支撐,他就不能真正地理解督導的過程”。
治療質量與督導理論
在我們具體討論督導模型之前,我們想先給出一些用于評估理論的標準。將這些標準牢記心中能幫助我們評價督導師們可用的各種特定模型的所有優點。
帕特森(Patterson,1986)建議使用五種標準來評估理論。它們是:清楚準確(一個理論應當是可理解,不含糊和內部一致的);簡練或簡單(類似于著名的14世紀之后的英國認識論者威廉的“奧克姆剃刀”理論;一個理論應該采用必要的而又最少數量的假設和內部關系來解釋它的核心領域);可操作性(能夠用清楚和可測量的術語具體說明一個理論的假設和概念);實用性(盡管實際上并非“真實”,就像我們說的那個黑夜濕氣和瘧疾的例子那樣,一個理論對于操作者來說應當是有用的);以及可理解性(一個理論應當使用關注的特定領域中的已知數據以幫助人們理解)。
最后一條標準——可理解性,是我們非常渴望的。有一個經典的印度故事,說的是六個盲人第一次遇到了大象,都試圖去了解它是什么樣子。每一個人都觸摸到大象的不同部位,從而得到關于大象特點的各自不同的推論。如,摸到大象身體側面的人感覺它像一面墻,摸到象牙的人覺得大象像一只矛,摸到大象膝蓋的人覺得它像一棵樹,等等(Saxe,1865)。
這個寓言與治療或督導理論的相關性是顯而易見的。治療和督導是復雜的干預過程,建立治療和督導模型的個體不可避免地會局限于他們所感知和描述的那些范圍之中。
帕特森(1986)建議要在這五條標準中加入第六條。這就是波珀(Popper,1935,1959)的證偽標準。要“證明”任何理論都是正確的或是真實的是不可能的,但是這種理論在闡明過程中應該指出這個命題可以通過什么途徑被證偽。以這種標準來衡量,某些治療理論就顯現出其缺點所在。精神分析理論尤其如此,因為它理論中的某些假設從本質上說是永沅不可能被證偽的(如,參見Popper,1968)。
督導中的理論與模型帕特森的六條標準適用于科學的理論。然而心理學從業者所采用的理論則傾向于不那么正規和準確,因此當用這些標準中的一條或多條進行評估時更可能顯現出其不足。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大多數治療和臨床心理督導的理論應該更準確地被描述為模型,模型在這六條標準的符合要求較少,尤其是可理解性。在實用性上來考慮,用哪一個術語可能并沒有太大的區別。盡管這兩個詞我們都要使用,但是我們會以模型的使用為主。
另外還需要重點關注可能影響我們這個重點的一個文學偏見。這就是大多數的理論家和研究者都認為督導作為一種干預是發生于一對一的關系背景之中,因而大多數的督導理論的發展也是獨立于小組或團體督導之外。所以,本章我們只簡單涉及小組和團體督導形式,并將在下面進行詳細討論。
在下面的部分我們將選擇性地回顧一些督導模型。由于篇幅限制,我們所介紹的督導模型的數量可能不夠全面,內容的講解也會比較簡略。
我們使用的結構圖(見圖4.1)將督導模型分為三個大類:第一類是以心理治療理論為基礎的各種模型;其他兩類是專門建構起來的督導模型。圖4.1所示結構反映了霍洛韋(Holloway,1992)的觀點,專門建構的督導模型一般可被分為兩類:要么是發展性的,要么是社會角色性的。圖4.1同時也起到了組織本章內容結構的作用,下面我們將按照圖中的結構順序來討論各種特定的模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