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督導師《新職業標準》3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不詳 點擊數:2848 更新時間:2016/1/7 22:01:34 熱
3.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各級別的工作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內容。
3.1、心理督導師(初級):
職業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專業提升
(一)理論分析
1. 能發現被督導者心理干預技術運用中的理論問題
2. 能綜合分析被督導者使用的心理干預策略;
1. 心理督導基本理論和方法以及策略研究
2. 常見的心理干預技術和方法
3. 督導關系的當代心理動力學常識
4. 心理督導的倫理
(二)技術分析
1. 能對案例實務會談過程進行分析;
2. 能對心理干預的診斷與效果進行分析;
1. 精神障礙診斷的知識
2. 心理干預的效果判斷標準
3. 心理干預與督導的相互關系
4. 心理督導僵局、權威與平等、并行處理的評估
二、素質提升
(一)健全人格
1.能引導被督導者進行自我覺察;
2.能對被督導者進行“心結”疏導
1. 與被督導者建立關系的方法
2. 個人“心結”疏導的5種方法
3. 基于被督導者不同“個性”背景的督導關系模式
(二)職業促進
1.能分析被督導者的成長過程;
2.能分析被督導者職業的動機與需求
1. 心理健康的發展
2. 心理專業人員的職業規劃
3. 職業能力素養、職業風險、知識儲備、文化修養和職業道德的分析
三、效果評估
(一)效果測評
1. 能選擇效果測評工具;
2. 能使用效果測評工具
1. 心理督導效果評估方法
2. 心理督導的效果測評工具及用法
3.
(二)效果分析
1. 能進行心理督導的效果分析;
2. 能進行督導過程中的語言、邏輯分析
1. 心理評估理論在心理督導中的應用
2. 語言分析、邏輯學分析方法
3. 自評、他評及綜合評估方法
4. 效果評估、歸納總結、指導建議的規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