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礙疑病性神經癥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不詳 點擊數:14051 更新時間:2016/1/7 22:16:15 熱
疑病性神經癥
疑病性神經癥(Hypochondriacal neurosis)簡稱疑病癥(Hypochondriasis),又名疾病臆想癥。這是一種對自己身體健康狀況過分關注、擔心或深信自己患了一種或多種軀體疾病,經常訴說某些不適,反復就醫,經多種檢查均不能證實疾病存在的心理病理觀念。這是對自身感覺或征象作出患有不切實際的病態解釋,致使整個心身被由此產生的疑慮、煩惱和恐懼所占據的一種神經癥。以對自身健康的過分關心和持難以消除的成見為特點。患者懷疑自己患了某種事實上并不存在的疾病,醫生的解釋和客觀檢查均不足以消除其看法。據國外報道,本病約占各種疾病的1%。一般都發生在40歲以后,女性多于男性。我國尚無全國流行學調查資料,天津地區報告其患病率為0.01‰,男多于女。一般認為文化落后的地區較多見,但從Gopla的研究發現,在城市白領也是一個密集人群。這有時需要和亞健康狀態進行區別。
[病因與發病機理]
疑病癥是由于親友或熟悉的人患病,或由于曲解了醫生的言語和醫學知識,或由于誤信了不正確的科普宣傳,產生了對自身健康狀況的過度關注和擔心,誤以為自已生了重病,如擔心自已生“癌”、“心臟病”、“艾滋病”等,以致把輕度的身體不適、正常的血管跳動和骨骼隆起以及含糊的檢查資料作為患病證據,雖多次檢查結果正常和醫生的一再解釋都不能使病人解脫。這是一種心理疾患。
病因未明。疑病癥患者病前常有過分關注自身健康,要求十全十美或固執、吝嗇、謹慎等性格特征,男患者常有強迫性特點,女患者中具有癔癥性格者較多。約1/3患者是由軀體疾病所誘發,當數患者可能是醫源性。心理社會因素的強化作用在疾病持久方面起一定作用。
患者病前個性常常是敏感、多疑、主觀、固執、自我中心、自憐和孤僻,可因軀體疾病后衰弱狀態而促發,也可由于環境的變遷、個體生理心理條件的改變,如月經初潮、絕經期等的疑慮或由于醫務人員言語不當造成。自我暗示或條件聯想,如見友人死于心肌梗塞,使患者對自身輕微胸痛過分關注,或婚外性交后染上性病而產生焦慮與恐懼等。
正常人在某一時期過分重視自己的健康,對不嚴重的普通疾病或不適感的疑懼,可出現疑病觀念,但經檢查證實無病,給予適當解釋后可放棄疑病觀念。這類表現則不屬于疑病性神經癥。
疑病癥患者通常以身體的某個部位、某系統、某臟器有某種不適或疼痛證明自己患了某種疾病,并不斷加以強化,企圖用各種辦法以獲得別人的同情。根據其知識水平的不同,分別認為自己受了“風”、“寒”、“病毒”等侵襲,患了“痹證”、“肝炎”、“肺病”、“癌癥”、“心臟病”等,主訴喉部有異物阻塞,腸子被扭曲,血液在皮下流動,小蟲在體內行走,或為部位不恒定的疼痛。某些病人則訴述聞到某種難聞的怪味,自身形態發生了奇異的變化等。病人可出現緊張、焦慮,甚至惶惶不安,反復要求醫生進行檢查和治療,并對檢查結果的細微差異十分重視,認為這種差異“證實”了自己疾病的存在。對于別人的勸說和鼓勵不是從正面理解,常認為是對自己的安慰,更證明自己疾病的嚴重性。患者受疑病觀念的驅使,東奔西走,到處求醫,尋求“最新”診斷。作了大量不必要甚至是重復的檢查,對反復檢查的陰性結果常感到不滿,而對于偶然出現的“陽性”結果雖認為抓住了“證據”,但也常感到懷疑。
病人除表現有日趨嚴重的疑病癥狀外,其他認識良好,主動求醫,無任何精神衰退,體檢或實驗室檢查均無異常發現,一般診斷較易明確。
疑病癥的治療
以心理治療為主,藥物治療為輔。
病人應攜帶全部病史和檢查資料到醫學心理咨詢門診就醫。采取科學態度,實事求是地討論不適癥狀的性質和擔心患病的理由,配合醫生弄清問題。
診斷確立后,醫生應將檢查結果告訴患者,并說明不再進行軀體檢查,同時開始心理治療。心理治療的目的在于讓患者了解所患疾病的性質,解除或減輕精神因素的影響。病人關心自身健康這是正當的,但不要反復強求醫生做重復的、不必要的檢查。
首先應盡量避免可能產生的醫源性影響。醫源性影響指醫生不恰當的言語、態度和行為對病人所起的不良心理影響。醫源性影響有以下幾種:(1)錯誤的診斷;(2)反復檢查和長期不能確診;(3)錯誤的治療;(4)其他。因此,在治療實踐中需注意以下幾點:(1)注意醫患關系,對患者的疾病和癥狀不要急于否認,也不要對治療輕易下保證。應告知患者不要對治療抱過高的期望與要求;(2)不要遷就病人作進一步檢查的要求,在理解患者的基礎上,巧妙地婉拒不必要的檢查,否則極易引起醫患間對立情緒的出現;(3)治療過程中,當患者出現新的癥狀與訴述時,切不要簡單地把他們歸入疑病癥狀之中,須認真檢查是否確實伴發了軀體疾病,以免延誤治療。
要全面準確地理解醫學知識和有關信息,注意心理衛生。
總之,疑病癥的心理治療要取得滿意的效果,是困難而費時間的。但是,只要病人并非處于精神病狀態和沒有顯著智力缺陷而又愿意接受心理治療,從實踐的角度說,心理治療總是可以有所作為和對病人多少有些好處的。
對疑病癥的藥物治療主要在于解除患者伴發的焦慮與抑郁情緒,可用苯二氮?FDD6?類、三環抗抑郁劑以及對癥處理的鎮痛藥、鎮靜藥等。少數病例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可獲緩解。根據筆者的用藥經驗,舒必利不但有抗幻覺妄想作用,又有抗抑郁作用,對疑病癥有較好的療效,劑量可從每次0.1g,每日2次開始,逐漸增至每日0.6~0.8g,同時服用苯海索每次2mg,每日2次,以免發生錐體外系的不良反應。
采用電抽搐治療要慎重,因為電抽搐治療,不僅無利于癥狀的緩解,而且使這類治療的病例焦慮、緊張情緒加重,思想負擔沉重,日后再予精神治療往往發生困難,影響治療效果。
參考資料:
疑病癖又在醫學上稱之為疑病觀念或疑病癥,是指個體對自身的健康狀況或身體的某些功能過份關注,以致懷疑患有某種軀體或精神疾病,而與實際情況并不相符,且醫生的解釋及客觀的醫療檢查的正常結果不足以消除其固有成見。患者往往感覺過敏,除對一般性強度的外來刺激不堪忍受外,對體腔內臟的正常活動,也能“清晰”的感知并過份關注,如感到體內膨脹、跳動、堵塞、牽扯、扭轉、纏繞、流竄、熱氣上沖等。這些內感性不適便成為疑病者的始因和基礎,加上固執多疑和易受暗示等個性特點,即可發展成為疑病癥。
導致疑病觀念的原因還有:一些不負責任的醫學科普雜志危言聳聽,其嘩眾取寵之言,或個別醫護人員輕率武斷的議論判斷,也可引起或加固患者的疑病觀念。此外,疑病性神經癥患者大多具有疑病觀念。
對這類病人的治療,可從幾個方面同時進行:
1.消除心理壓力,即證明無病。要對心懷疑病觀念的患者進行全面、細致的體格檢查和必要的化驗及儀器檢查,根據檢查結果表明他(她)并無軀體性疾病,以打消其思想顧慮。
2.完善個性。疑病癥患者往往具有固執、多疑、敏感、謹慎等性格特點。遇事總是過多地考慮悲觀或不幸的一面,缺乏自信,這是疑病癥發病的主要原因之一。為此,疑病癥患者要做到心胸寬廣,努力培養樂觀情緒,提高生活信心。要走向社會,豐富自己的生活,如養花、釣魚、下棋、繪畫等。還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家務活,每天堅持體育鍛煉,要多與朋友和親人交流,培養幽默感,從而戰勝消極悲觀情緒和不良心理狀態,最終治愈疑病癥。
3.心理治療。對疑病癥的治療,采用認知領悟療法的療效較好。
[臨床表現]
最初往往表現為過分關心自身健康和身體任何輕微變化,作出與實際健康狀況不相符的疑病性解釋,伴有相應的疑病性不適,逐漸出現日趨系統化的疑病癥狀。疑病癥狀可為全身不適、某一部位的疼痛或功能障礙,甚至是具體的疾病。癥狀以骨骼肌肉和胃腸系統多見;就部位而言、以頭、頸、腹部居多。常伴有焦慮、憂慮、恐懼和植物神經功能障礙癥狀。這種疑病性煩惱是指對身體健康或所懷疑疾病本身的糾纏,而不是指對疾病的后果或繼發性社會效應的苦惱。患者也知道煩惱于健康不利,苦于無法解脫、不能自拔。四處求醫、陳述病情始末,又不相信檢查結果和醫生的解釋或保證。有的患者僅表現為特殊嗅覺異常或自身形態奇異等單一癥狀的疑病癥。
[病程與預后]
病程長短不一,長者可遷延數月或數年,預后較差。起病急、有明顯誘因及得到及時治療者,預后較好。
[診斷依據與鑒別診斷]
一、以疑病癥狀為主要臨床表現,并過分關注自身健康狀況。
二、伴有焦慮、抑郁癥狀;
三、工作、學習和家務能力下降;
四、病程在6個月以上;
五、排除精神分裂癥、內源性抑郁癥及所懷疑的軀體疾病。
[治療]
以精神治療為主,輔以藥物治療。
一、精神治療:以支持性心理治療為主,在耐心傾聽患者陳述與仔細檢查之后,以事實說明所疑疾病缺乏根據,切忌潦草檢查與簡單解釋。如配合其它治療,療效可能更好。對暗示性較高的患者,在支持性心理治療的基礎上進行催眠暗示可能獲良效。
二、藥物治療:無多大俾益。抗焦慮與抗抑郁藥可消除患者焦慮、抑郁情緒。抗精神病僅對少數患者有效,哌迷清(2~8mg/d)對單一癥狀的疑病癥可能有良效。
病因和發病機理:
1、遺傳因素 該癥有一定的家族遺傳傾向。作為一種遺傳特征的紅細胞(ABO)血型,與強迫癥關聯的研究發現,強迫癥有較高的A型發生率和較低的O型發生率。
2、心理社會因素 作為一種誘發因素,在正常人偶爾也有強迫觀念,但不持續。只有在心理與社會因素影響下被強化才持續存在,如工作環境的變化、重大責任、過分要求嚴格、處境困難、擔心意外或家庭不和、性生活困難、懷孕、分娩造成的緊張,加上患者謹小慎微、優柔寡斷,遇事猶豫不決、缺乏自信、憂心忡忡,而促法強迫癥狀。
3、器質性因素 臨床上昏睡性腦炎、顳葉挫傷、癲癇的病人可見強迫癥狀。而外科治療顯示切除尾神經束邊緣腦白質對改善強迫癥狀有效,提示與上述部位的功能有關。此外,個性特征在發病中也有很重要的作用,著類病人往往有做事古板、井井有條、過于嚴肅等特點。
臨床表現:
1、強迫觀念
(1)強迫性懷疑 病人對自己行為的正確性產生疑慮。雖然明知這種懷疑沒有必要,但卻無法擺脫。如病人離家后懷疑屋門是否鎖好、煤氣是否關閉,電燈是否熄滅。信已投出,懷疑是否寫錯地址或忘記問候等。在此基礎上,病人出現強迫行為,總是疑慮不安,常驅使自己反復查對才能放心,嚴重時可以影響工作及日常生活。
(2)強迫性回憶 患者對于往事、經歷,反復回憶,雖然明知無任何實際意義,但卻反復出現,無法擺脫。
(3)強迫性窮思竭慮 對于一些缺乏實際意義的問題,病人明知毫無必要,但無休止的思索。如病人反復思考"為什么人要長兩只眼睛?"等。
(4)強迫性對立思維 在某種場合下,病人被一種和自己正常時的認識相反的思維糾纏,明知這種相反的想法不對,卻無法抗拒,內心十分痛苦,如當單刀:歡迎""祝賀"等場面,病人立即出現""痛斥""批判"等相反的想法。但卻不會實施相應的行動。
2、強迫意向及動作
(1)強迫意向 在一些場合下,患者出現一種與當時情況相違背的念頭,而且被這種意向糾纏。患者明知這是違背自己意愿的,但卻無法控制其出現。如懷抱嬰兒的母親站在陽臺上時,突然產生將嬰兒拋下樓的想法,明知這是違背自己意愿的,但卻無法擺脫,但是決不采取行動。因此有這種想法的患者,不敢帶小孩走近高層建筑的欄桿,以免引起恐懼和焦慮不安。如與恐懼內容的強迫思維有聯系,稱為強迫性恐懼。
(2)強迫計數 與強迫聯想有關的不可克制的計數。病人不自主地計數一些事物,甚至計數自己的腳步、路邊樓房的玻璃窗、公路旁邊的標志燈。病人自知無任何意義,而且數后不再記憶,但無法控制。
(3)強迫洗滌 怕不罹患某種傳染病。患者接觸某物,則要反復洗手,明知手已洗干凈,但卻無法控制,否則心境不寧。
(4)強迫性儀式動作 這是一套重復刻板的相互聯系的動作。此種儀式性動作往往對病人有特殊的意義,病人完成這種儀式是為獲得幸運和吉兆,從而使內心感到安慰。如進門時要完成一套動作表示他孩子的病就能逢兇化吉,自己明知毫無意義,但如不做到則焦慮不安。該癥大多起病緩慢,病程較長。如急性起病,誘因明顯,病前無強迫人格者一般預后良好。
治療原則:
1.行為治療為主的心理治療。 2.藥物治療。
專家提示:
強迫癥是較為難治之癥之一。象氯丙咪秦這樣的藥物治療可以減緩部分癥狀,但難于徹底治愈。行為治療有一定的效果,但療效難于鞏固,方法有沖擊療法、系統脫敏療法及思維中斷法等。個別適當的病例,可進行心理療法,據報導有較為理想效果,但耗時長,不易實施。嚴格的森田療法對強迫癥有較好療效,通常需住院治療。目前,強迫癥較多采用的治療方案是藥物治療加認知行為治療,可獲得較好的效果。
